问题: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捐赠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交增值税的方式有区别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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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捐赠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交增值税的方式有区别吗?捐赠是没有发票的,销售额就等于购进设备时发票注明的价款减去折旧(账面价值)。涉及的知识点有哪些?视同销售有吗? 解答: 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捐赠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捐赠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捐赠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依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同时,《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和《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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