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允许抵扣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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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学习笔记】 上述文件说明: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抵扣进项。 【例】某纳税人,2022年8月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8月之前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 1.2022年7月取得财税人员培训费专票,不能抵扣进项 2.2022年9月取得购买商品A的专票,该商品一般纳税人后销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该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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