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执行,发票谁来开?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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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公司总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由分公司执行,可否由分公司开具发票? 专家回复 贵公司分公司提供服务,可以作为开票方。但需要提供相关合同及交易事项协议。目前对于内部授权分公司直接开票的,只有建安行业有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所以贵公司与分公司需要与客户签订三方协议,为了尽量规避风险,最好约定分公司作为收款方。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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