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解答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我们将用四期的内容对此项政策中涉及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第一期热点问题如下: 问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失业后一直想要开一家个体网吧,近期筹备工作基本差不多了,打算开业。此前我听说国家有一些就业优惠的税收政策,但好像有行业限制,请问这次出台的就业优惠政策是否仍然存在这方面的限制? 答:根据《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