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能胜任工作” 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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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玩转“凶险”的职场,不学点《劳动法》防身怎么行? 劳动合同如何签才能全身而退?整天996、007怎么要加班费?被裁员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从今天开始,通税律师将推出《劳动法》专题系列,为职场小白出谋划策,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第一讲我们先来说说员工绩效不达标、考核在最后一档就是“不能胜任工作”吗? 【问题提出】 某位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佳,绩效考核垫底,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法》第40条均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界定“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对于“不胜任工作”做出了解释:“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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