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未认证抵扣如何处理?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因为价格问题双方僵持不下,销售方拒绝重新开发票,购买方未将发票抵扣入帐,因而超过90天未抵扣认证,该情况应如何处理?在老的办法下,是可以退回发票重新开具。新的办法下该情况似乎无法抵扣也无法重新开具红字发票,那么应如何处理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