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代扣代缴不征收城建税,是否还需要征收教育费附件和地方教育附加?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