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厦府〔2006〕126号文规定进行申报缴纳残保金。因此,个体户不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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