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的通知》,纳服规范已取消该事项的增值税免税备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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