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派人员取得的常驻国外 生活补助&租房补助 个税咨询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四)取得境外所得;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