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地方水利基金免征政策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您好!非常抱歉,由于系统原因,导致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提交的问题时间延迟,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现针对上述咨询问题进行答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83号)二、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