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申报期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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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期到2月22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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