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若干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所得的单位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二点建议您咨询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律师。 第三点: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任职、受雇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第四点:如果分包方实际提供的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总包单位,在提供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