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水利建设基金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为根据闽财税〔2016〕4号实行跨地区增值税汇总缴纳的分支机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暂不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免征优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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