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委托付款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可结合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是否可以采取签订三方协议委托方式付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