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混凝土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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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针对您的问题,给您提供如下参考建议: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主材水泥,委托贵公司提供砂石等辅材并加工,不属于销售自产货物,应当按照加工劳务计征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 相关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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