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豫残联[2009]238号文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河南税务12366指挥中心答复: 关于转发《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残联〔2009〕238号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强和规范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应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