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兼职外聘人员,为公司发生的实名制交通费,可否计算抵扣进项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问题内容: 与公司签订兼职合同的外聘人员,为公司业务发生的实名制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是否可以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