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是否交纳个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18号规定: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院士的关心和爱护,对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不属于上述免征范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