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所得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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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如该非居民企业在境外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则其所得不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该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提供服务,贵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可参看以下相关规定,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添加“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后,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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