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处取得经营所得如何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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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应当办理?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二、什么时候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三、如何办理汇算清缴? 线上渠道: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总申报。 WEB端地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线下渠道:可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四、汇算申报如何操作?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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