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款外籍个人取得股息红利的征免是否还有效?
(已解决)
最佳答案: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八款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此条暂未废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