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哪些财产损失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税前扣除?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请问,我公司转让固定资产的财产损失还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吗?税务部门以企业可能开具虚假资产转让发票或其他资料来达到多列损失、逃避审批、减少利润的目的为由,要求我公司将该固定资产转让损失报批是否有法律根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列举了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八种情形:(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