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员工个人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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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一家基金公司,注册地在新疆,但员工均在不同城市开展业务,我的问题是这些员工统筹在工作生活地缴纳的统筹,已复印件的形式能否在新疆公司报销,税前能否扣除?这样操作的风险是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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