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类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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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对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既相同也有区别。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6项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视同销售的4种情形: 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售收入的行为。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例:A企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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