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注销时是否补缴以前年度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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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办理注销时,要不要补缴以前年度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 2014-02-24 问题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投产,享受过所得税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现在因为经营不善倒闭,办理企业注销时,要不要补缴以前年度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税务方面应该怎样办理注销手续?? 问题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第三条规定: 关于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后条件发生变化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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