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税控技术维护费全额抵扣的咨询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生产经营相关,符合条件的可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1.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根据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一、降低税控系统产品价格。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