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租入不动产装修的进项税既用于一般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可以全额抵扣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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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如您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及对所租入的固定资产购进的装饰装修服务,不是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则不影响您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据实抵扣。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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