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同一时期内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作转出处理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因此,你司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可进行“发票不抵扣勾选”操作,“发票不抵扣勾选”一经签名确认后不可撤销,请谨慎操作。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