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委托境外公司劳务设计的相关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税[2016]36附件1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若境外企业完全在境外发生服务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无需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