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发票的部份,能否按总价一次性税前扣除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发票的部份,能否按总价一次性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1-05 纳税人所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 一台设备,总价100万元,2020年7月购进,8月投入使用。其中95万元于2020年7月份开进增值税发票,剩余的5万元作为质保金于2021年7月份再开进发票。 请问如果剩余的5万元质保金在2021年7月取得,该固定资产能否按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00万元进行加速折旧,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一次性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取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要求规定如下: 企业应在支出发生时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但是考虑到在某些情形下企业可能需要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