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问答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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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问答 ??? 问题一: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 答:下列纳税人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凡属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征管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含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无论是否在减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参加汇算清缴。 (二)已按税收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汇算清缴。 (三)总机构在武汉市外且实行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按要求应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四)总、分机构均在武汉市内的纳税人由总机构统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其市内跨区设立的二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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