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存款利息界定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银行企业支付给单位或者个人(含自然人)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不属增值税范畴,可凭自己开具的结息单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