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零息同业存单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形,属于购入金融产品,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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