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和财行[2019]11号的理解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人员成本等,扣缴手续费可用于奖励办税人员。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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