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分立形式剥离房产再转让股权能否适用特殊性重组税务政策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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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A建工集团公司为了盘活资产,拟将名下一栋办公大楼以分立形式剥离至100%控股的B公司,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5000平米,评估价67500万元,以办公楼为抵押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本次分立办公楼与银行贷款一并剥离。资产剥离至B公司后,再将B公司的49%股权转让给C公司。请问以分立形式剥离房产都涉及哪些税种?再转让股权能否适用特殊性重组税务政策? DJZ回复:分立做为企业重组的重要形式之一,主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结合本案例,A建工集团将名下房产连同债务以分立的形式剥离至B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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