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给经销商返利以实物兑现,如何财税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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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经销商返利以实物兑现,如何财税处理? 解答: 一、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企业返利,无论是货币资金返利,还是实物返利,销售方如果不想多交增值税的话,应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用实物兑现返利时,再按照销售货物开具正常的蓝字销售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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