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销售收入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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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销售收入吗?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因此,销售自用固定资产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销售收入,而是属于“财产转让收入”,不能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等限额扣除的计算基数。 来源:SW 作者:彭怀文 问题: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免的增值税要缴纳所得税吗?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的税率,减按2%征收。分录这么做: 借:银行存款 1020 应缴税费-抵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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