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税务未变更统一信用代码,收到的这个号码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今天在微信中有一位同志咨询: 对你们来讲不是新问题,小编想,没有做过的事都是新问题,问题是如何来处理?小编问题的回复,是要给红包给回复我的意见的人的!!有偿的感谢时间成本、专业成本,所以给红包问得才有力量,记得再问我时要有红包啦,哈哈。 问题: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普通发票,用的是三证合一的纳税信用编号,但还未在税务机关作变更,这个发票能不能用? 小编追加了一个,专用发票呢? 遇到此问题,可能我们的同志们就想了,这个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结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话说你们不是统一了吗,还要让我们自己去税务机关变更吗? 目前来看,这是有一个过渡期,到2017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为过渡期,都可以用着,旧新并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