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母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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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母公司将其想银行借贷1个亿资金拨付给下属的A公司使用,A公司又将此款项拨付给下属的B公司使用,最后B公司通过A公司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体归还给母公司。母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7号)的规定,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母子公司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对主体的要求时,其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否则全额征收营业税。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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