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担保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问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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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投资担保公司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是以实际收到利息收入的结息日为纳税期间计算缴纳所得税,还是发放贷款日期就要开始计算利息收入并预缴所得税 答复:以委托贷款协议规定的发放贷款日期开始计算利息收入。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l)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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