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加计抵减的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
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相关跨境应税行为不论是否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均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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