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面粉加工业进项税核定扣除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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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第一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豫国税公告〔2014〕3号)规定,一、扩大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一)自2014年5月1日起,我省从事谷物磨制、棉初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所有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等有关规定抵扣。……二、试点纳税人部分产品的全省统一扣除方法和扣除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另行公告。……(一)谷物磨制业。产品名称:面粉 耗用农产品名称:小麦 扣除方法:投入产出法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吨):1.355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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