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将股权无偿转让给本人名下的个独企业是否缴纳个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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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的,个人将股权无偿转给其个人独资企业,无非是左口袋右口袋的区别,况且个人转让时也未取得收益,所以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该观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左口袋右口袋,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呢?缴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因此,个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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