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产企业兼营外贸业务可否再享受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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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我方为外商独资企业生产企业,经营范围为制造自动售货机及进出口业务,保鲜盒等塑料制品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问题1、保鲜盒出口,是否与自动售货机出口一起参与“免抵退”申报? 2、保鲜盒出口是否会作为:非视同自产货物实行免税政策,其进项不能退税,要转出作为成本? 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中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SW提示——自2014年1月1日起,相关条款参考后续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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