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问题精选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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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售给职工的住房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问:企业已售给职工的住房的土地若能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答:财政部印发《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法规》的通知(财综字[1992]106号)第六条规定,"单位向个人出售公有住房后,其土地使用权仍归单位所有的,按法规计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其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并用于自住的,从当地房改之日起,三年内,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如果企业的住房销售后,其土地使用权仍归单位所有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符合《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免税条件则可享受减免: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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