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20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企业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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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截止目前暂未出台有关该转登记日延期等文件,现已将您留言中的意见建议反馈至相关部门,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另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请您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henan.chinata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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