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跨省转移医社保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保基金的转移接续不属税务部门的业务范围,请向劳动保障部门具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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