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奥运冠军,哪些收入缴纳个税,哪些不用?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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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收入项目来讲。 一、金牌本身 无论这个金牌多么值钱,这是奥组委给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只列相关部分,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一)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夺牌奖励 这要看是谁发的了。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儿需要补充一下,比如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来讲,国家体育总局不属于“部委”,但和国家税务总局一样,也是正部级,也就是说和“部委”一级)给予奖励,则属于免税范围(个人理解可以视同“部委”免税);而如果是省、市体育局给予运动员奖金,则不在免税范围之内了。 (二)上述级次的部门、单位以下,或者企业、国内组织发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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