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更换工作单位后,减除费用如何扣除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问: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规定的条件,从2021年1月起原单位按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但是在2021年7月更换工作,到新单位后减除费用如何扣除?是不再减除还是按每月5000元累计扣除? 答:19号公告规定的新的预扣预缴方法,适用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月~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月~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返回首页